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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資資訊2023第十七期 點擊在線咨詢

國際形勢變得瞬息萬變,地緣政治錯綜複雜。國際商業投資信息值得各位老闆與有意投資海外的朋友的關注,下文引用上海商貿委的文章爲大家提供資訊。
 
中國推進與一帶一路夥伴國家的經貿合作
 
摘要
 
據中國政府網于10月19日發布消息,在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貿易暢通專題論壇期間,中國與阿富汗、阿根廷、白俄羅斯、文萊等35個國家,于10月18日共同發布了《數字經濟和綠色發展國際經貿合作框架倡議》。前述35個國家作爲第一批參加方,歡迎更多感興趣的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參與其中,共享發展機遇。
 
合作框架包括數字領域經貿合作、綠色發展合作、能力建設、落實與展望等四個部分,還包括設置營造開放安全的環境、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彌合數字鴻溝、增強消費者信任、營造促進綠色發展的政策環境、加強貿易合作促進綠色和可持續發展、鼓勵綠色技術和服務的交流與投資合作等七個支柱。合作框架得到了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聯合國國際貿易中心等國際組織的積極支持。
 
在雙邊協議方面,10月17日中國與烏茲别克斯坦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别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的協議》,還與塞爾維亞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此外,尼日利亞副總統辦公室于10月19日在北京參加“一帶一路”倡議論壇後表示,中國将增加對尼日利亞發電行業和數字經濟的投資。
 
簡評
 
随着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的舉辦,中國與多個一帶一路夥伴國家就更深入的經貿合作達成一緻,并作出了較爲詳細的關于合作領域和規則的約定。
 
舉例而言,中國與尼日利亞簽署的合作協議涉及汽車組裝項目、太陽能産品、汽車設計和生産、無人機技術轉讓、清潔能源利用、工業園區開發等多個領域。目前,尼日利亞國家科學與工程基礎設施局(National Agency for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Infrastructure,NASENI)已與三家中國合作夥伴簽署了價值20億美元的新項目合同。
 
中國與烏茲别克斯的合作協議中,雙方約定将進一步深化拓展可再生能源發電、相關配套電網新建和改造、技術裝備、科技創新等領域合作。
 
中國與塞爾維亞簽訂的自貿協定中,對于貨物貿易、原産地規則和實施程序、海關程序和貿易便利化、技術性貿易壁壘、貿易救濟等問題作出約定。同時,雙方約定将分别對90%的稅目相互取消關稅,并将深化海關合作,加強信息交流和溝通協調。
 
由上可見,中國與各夥伴國家對于具體的合作領域和合作項目作出了詳實的安排,這些約定将極大地帶動一帶一路各國的經濟發展,建立國家之間的緊密連接。建議相關企業進一步關注一帶一路夥伴國家的市場潛力,充分利用政策機遇提升企業的品牌影響力和國際競争力。
 
網址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10/content_6910201.htm
 
雙子座信托公司等加密貨币公司被訴欺詐
 
摘要

據BBC網站10月19日發布消息,紐約總檢察長于10月19日對加密貨币公司雙子座信托公司(Gemini Trust Company)、創世全球資本有限責任公司(Genesis Global Capital)及其附屬公司,以及數字貨币集團公司(Digital Currency Group)提起訴訟,指控它們欺詐了23萬餘投資者,其中包括至少2.9萬紐約人,欺詐金額超過10億美元。
 
訴訟的主要事由是雙子座公司與創世公司合作開展的Gemini Earn項目。該項目允許用戶将比特币等加密資産出借給創世公司,以換取超過7%的利率。檢方表示,創世公司和數字貨币集團公司試圖通過财務操縱和虛假報告來掩蓋财務不良的實情,并公開聲稱其資産狀況良好;而雙子座公司從Gemini Earn項目一開始就知道創世公司的财務狀況不穩定,卻向客戶謊報了投資風險,将Gemini Earn項目标榜爲“低風險投資”。
 
訴訟中,檢方主張沒收上述三家公司因欺詐行爲獲取的利潤、禁止雙子座公司、創世公司和數字貨币集團公司在紐約繼續從事金融投資行業,并要求該三家公司對投資者進行賠償。
 
簡評
 
雙子座公司由億萬富翁雙胞胎卡梅隆·溫克艾沃斯(Cameron Winklevoss)和泰勒·溫克艾沃斯(Tyler Winklevoss)經營,是一家總部位于紐約的數字資産平台,允許投資者買賣加密貨币。2021年2月,雙子座公司與創世公司共同推出了名爲Gemini Earn的投資項目,其中創世公司通過将資産借給第三方并将部分利潤返還給投資者的方式,爲投資者創造利潤。在推出Gemini Earn時,雙子座公司告知投資者,其已通過風險管理框架對創世公司進行了審查,并聲稱創世公司是一家值得信賴的公司。
 
根據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OAG)公開發布的案件信息顯示,OAG認爲通過雙子座公司對創世公司的内部風險分析可見,該公司存在貸款抵押不足的風險,并且資産高度集中于少數交易對象手中。Gemini Earn項目實施僅一年後,雙子座公司内部即将其對創世公司的信用評級下調,但卻并未向投資者公開披露其這一信息,也未向其投資者發出任何有意義的警告,而是繼續将Gemini Earn評估爲低風險産品。據報道稱,有投資者基于對雙子座公司的信任,認爲Gemini Earn是一個安全可靠的項目,從而将超過199000美元的畢生積蓄投資其中。
 
OAG對創世公司和數字貨币集團公司的指控則集中于二者對公司财務情況的隐瞞。2022年6月,創世公司最重要的借款人之一Three Arrows Capital出現了數十億的貸款違約情況,大約同一時間,創世公司在另一借款人Babel Finance處損失了1億多美元,合計損失超過11億美元。OAG指控創世公司沒有對借款人進行充分審計,并發表誤導性的公開聲明,試圖向雙子座公司、Gemini Earn的投資者以及公衆隐瞞創世公司的真實财務狀況。
 
目前,雙子座公司也已對創世公司和數字貨币集團公司進行了欺詐指控和索賠。雙子座公司表示,檢方提起的訴訟恰恰證實了雙子座公司對創世公司進行欺詐索賠的正當性,同時認爲檢方不應控告作爲受害者的雙子座公司。而數字貨币集團公司則表示将反對這些索賠訴求,認爲雙子座公司和OAG的相關指控“毫無根據”。後續法院将根據雙方的證據、辯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做出最終判斷。
 
網址
 
https://www.bbc.com/news/business-67161638
 
WTO推進改革提案,拟恢複國際貿易争端解決能力
 
摘要
 
據路透社于10月26日報道,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已開始審查一項旨在恢複WTO解決貿易争端能力的改革提案。
 
據媒體報道,目前所知悉的WTO改革提案草案包含以下設想:設置一種新機制,允許各國審查貿易裁決的法律解釋并提出反饋,爲未來的判決提供信息和資料;鼓勵各國采用簡化争端的非正式解決方式(這一解決方式目前存在,但很少在國際貿易争端處理中被使用);采用新的、更嚴格的争端解決時限(标準案件爲九個月,複雜案件爲一年)。
 
目前的提案尚未解決恢複國際貿易争端解決“最高法院”的WTO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的核心問題,而這被視爲恢複人們對全球貿易規則信心的關鍵。據悉,目前WTO各成員國正在進行談判,緻力于在2024年之前解決這一問題。協調談判的危地馬拉常駐世貿組織副代表Marco Molina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這是恢複WTO争端解決機制的最後機會,如果在2024年2月的部長級會議上不能達成協議,則以後可能不會再有更好的機會。
 
簡評
 
自2019年12月以來,因美國指控WTO上訴機構司法越權,并阻止上訴機構任命新法官,導緻上訴機構因法官人員不足而陷入癱瘓,WTO解決貿易争端的能力受到嚴重限制。各國雖然仍可将争議提交專家組審理,但倘若不願接受專家組的審理結果,案件就會陷入僵局。目前已有29起未決案件,涉及中國、印度、韓國、美國等多國。
 
WTO表示,新冠疫情、俄烏沖突和通貨膨脹等“多重危機”正在削弱人們對全球化的信心,世貿組織成員越來越無視全球貿易規則,如不加以控制,單邊措施的激增将破壞世界經濟。因此,重新發揮WTO對于全球化的積極作用迫在眉睫。
 
新的WTO規則須由全部(164個)成員國協商一緻同意。從媒體報道的草案内容來看,各成員國對于WTO改革提出了很多建設性觀點,但目前尚未對具體方案達成一緻意見。WTO改革進程仍面臨着不确定性和挑戰,有待各國通過持續協商進一步尋求共識。
 
網址
 
https://www.reuters.com/business/reform-proposals-emerge-fix-wto-by-early-2024-document-2023-10-26/
 
歐洲消費者組織對生成型人工智能的監管不足表示擔憂
 
摘要
 
據Data Guidance于10月26日報道,歐洲消費者組織(BEUC)于10月23日發表聲明,對歐盟當局可能對Chat-GPT或Bard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統采取薄弱且不明确的監管措施表示擔憂。
 
BEUC表示,在目前所知悉的歐洲議會與歐盟理事會針對《人工智能法》(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AIA)進行談判的相關文件中,确定何種類型的生成的人工智能系統必須滿足何種義務的方法是不明确且複雜的,這将給監管機構、消費者和可能屬于該法案規制範圍的公司帶來很高的不确定性。
 
此外,BEUC指出,根據目前的監管方案,隻有部分大公司所開發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統才會得到充分地監管,從而導緻由其他公司所開發的大量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統僅需遵循薄弱的透明度要求,這将使消費者在諸多情況下無法得到應有的保護。
 
因此,BEUC呼籲歐盟确保對所有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統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管,以使消費者無論使用大公司或小公司的産品時均可受到全面地保護,從而增強消費者對于數字市場的信任。
 
簡評
 
據媒體報道,歐盟正在計劃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統采取三級監管模式,爲不同的基礎模型建立不同的規則。根據拟議的三級監管規則,基礎模型被分爲所有基礎模型、“非常強大”的基礎模型和大規模通用人工智能系統三類。
 
- 對于所有基礎模型,人工智能系統的開發者在投放基礎模型之前須遵守透明度要求,記錄模型及其訓練過程,并需要根據标準化方案進行評估。在模型進入市場後,開發者需要向使用該人工智能系統的企業提供信息,使企業能夠對該基礎模型進行測試,并須提供一份足夠詳細的摘要,披露用于開發模型的内容,以及如何管理版權問題,并确保版權所有者可以選擇不将自己創作的内容用于培訓模型。
 
- “非常強大”的基礎模型将根據訓練模型所需的計算能力進行分類,确切的門檻将由委員會在後續階段确定,并根據需要予以更新。生産“非常強大”的基礎模型的公司須遵守更嚴格的規則。模型投放市場之前必須經過外部專家的定期Red Teaming模拟測試(是指外部專家模拟黑客等敵對身份,測試AI模型的是否存在潛在漏洞),測試的結果也将被送往人工智能辦公室。開發者還必須建立一個評估和減輕風險的系統。此外,在此類模型投放市場後,歐盟将有獨立的審計人員和研究人員執行合規控制,檢查公司是否遵循透明度規則。
 
- 大規模通用人工智能系統将通過用戶總數進行認定。歐盟将把任何擁有10000個注冊企業用戶或4500萬注冊最終用戶的系統視爲大規模通用人工智能系統。歐盟委員會後續将決定如何計算用戶數量。大規模通用人工智能系統在投放市場之前也必須通過外部專家的定期Red Teaming模拟測試,并配備評估和減輕風險的系統。
 
可以看出,拟議規則隻對“非常強大”的基礎模型和大規模通用人工智能系統進行了較爲嚴格的監管,這可能導緻較小規模的人工智能系統無法得到充分的監管和測試。開發者可以對其所開發的人工智能系統被列爲“非常強大”的基礎模型或大規模通用人工智能系統提出異議,但同時,歐盟委員會也可以認定某個模型屬于前述兩種分類,即使該模型并沒有達到相關分類的評估門檻,這種“自由裁量權”也将增加監管的不确定性。
 
在10月24日的會議上,立法者就AIA草案第6條有關高風險人工智能系統類型的大部分内容達成了一緻,但對于純輔助性的模型是否予以監管豁免仍未達成一緻。随着後續談判的展開,AIA的最終文本可能會繼續調整以平衡各方訴求。
 
網址
 
https://www.dataguidance.com/news/eu-beuc-raises-concerns-regarding-under-regulation
 
https://www.beuc.eu/press-releases/eu-risks-under-regulating-generative-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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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3-11-06 閱讀:1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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