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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2019年商标法》預計将于2023年3月生效 點擊在線咨詢

2023年1月12日,隸屬于緬甸商務部的緬甸知識産權局(DIPM)發布通知稱,新的《2019年商标法》預計将于2023年3月生效。下文旨在介紹在《2019年商标法》以及适用程序和要求方面當事人應注意的事項。
 
詳情
 
背景介紹
 
緬甸于2019年1月30日通過了《2019年商标法》。除其他變化外,新法引入了正式的商标審查程序和新的電子商标系統。雖然《2019年商标法》尚未完全生效,但緬甸商務部早已宣布從2020年10月1日起爲新法的部分實施提供“過渡階段(soft opening period)”。在此期間,DIPM接受以前通過向契約登記局(Office of Registration of Deeds)提交所有權聲明而登記的商标的重新注冊申請,并爲每項重新注冊申請分配申請号。這爲以前的商标登記制度下的所有商标所有人提供了一個巨大的優勢,使他們的商标在過渡期後有可能繼續得到保護。
 
然而,“過渡階段”申請的商标的可注冊性的實際審查将在《2019年商标法》全面實施時進行。
 
最新情況
 
經過漫長的等待,DIPM于2023年1月12日發布通知稱,《2019年商标法》預計将于2023年3月生效。這是實施新商标注冊制度的一個重要進展。在此之前,DIPM于2022年7月1日發布了第44/2022号命令,涉及商标申請表格和其他表格,供公衆根據《2019年商标法》進行各種申請時使用。
 
接下來的措施
 
預計在2023年3月的啓動日期之前,DIPM将公布有關《2019年商标法》的其他規則,包括在緬甸提交新商标申請的官方費用和正式要求。
 
對于在“過渡階段”提交的早期申請,預計在《2019年商标法》全面實施後,審查員将給出相關的審查意見(OA)并送達給申請人的代理人。
 
建議
 
在《2019年商标法》于2023年3月生效之前,根據以前的商标登記制度提交所有權聲明仍然可以接受。因此,對于任何希望尋求較早申請日期優勢的商标所有人來說,在過渡階段研究商标組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申請是非常重要的。
 
已經獲得登記所有權聲明但尚未提交商标重新注冊申請的商标所有人可與律師合作向DIPM提交商标重新注冊申請。
 
對于想要使用新商标或已經使用商标但尚未在契約登記局登記所有權聲明的商标所有人,應采迅速采取行動申請所有權聲明并向DIPM申請商标重新注冊。由于登記所有權聲明通常需要2到3周的時間,而申請重新注冊需要1周左右的時間,因此,商标所有人應迅速采取行動,以确保獲得較早的申請日。
(編譯自www.mondaq.com)
 
已經獲得登記所有權聲明但尚未提交緬甸商标重新注冊申請的商标所有人可盡快聯系我們重新提交注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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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3-02-08 閱讀: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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